近日,经湖北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湖北档案事业的发展路径、具体举措,为未来5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谋篇布局。
《规划》围绕加快档案工作数字转型、提升档案治理效能、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优化档案利用服务、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加强档案合作交流7个方面提出18项重点任务。在加快档案工作数字转型方面,提出夯实档案信息化建设基础、深化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档案”应用,重点推进全省档案管理一体化平台等建设,推动档案数字资源活化利用。在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方面,要求优化档案工作机制,加强档案法治建设,5年内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统筹推进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开发区等领域档案工作。在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方面,明确抓好重要档案管理,围绕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及有关专项工作做好档案收集,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建好支点建设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在优化档案利用服务方面,要求提升档案开放质效,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档案资政育人作用,做强“档案里的湖北开国将军”等红色文化品牌。在筑牢档案安全防线方面,要求深化档案安全基础条件建设,强化档案安全风险防控,维护档案利用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加强档案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数字资源备份和恢复能力。在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方面,提出推动档案科技创新,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档案专家、工匠型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三支人才队伍”选育管用机制。在加强档案合作交流方面,强调深化档案协作,做好对口援疆援藏档案工作;推进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湖北出土简牍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
《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县不再制定本地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或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