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科学谋划今后5年新疆档案事业发展蓝图,持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更好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
《规划》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提供档案支撑”作为重要任务,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助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开展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与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拓展人工智能典型业务场景应用。完善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档案法规标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四重档案”、农业农村档案以及开发区档案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档水平。实施“新疆记忆”特色档案征集工程,做好对口援疆等反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历史进程的档案收集,加强工业遗产、文化遗产、民族团结进步等具有新疆特色的档案资源建设。推动实现档案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兰台新语”品牌传播力,打造“一馆一品”特色品牌,建立新疆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联合多部门构建“档案+”多维立体宣传格局,讲好新疆档案故事。以地县级综合档案馆功能提升项目为抓手,夯实档案安全硬件基础,不断提升档案数字资源、档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区档案局长馆长任职培训和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区档案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档案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对口援助对接联系机制,强化档案学会、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发挥,持续推动兵地档案资源共享、开发利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协商合作。
《规划》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组织实施,推动《规划》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管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各部门单位推动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