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青海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方案》,对“十五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谋篇布局。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对标对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安排部署,结合青海档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同时保持与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工作原则、理念思路、任务部署上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实施方案》提出“七个新”的主要目标: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取得新进步、档案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档案资源建设实现新扩容、档案开放利用取得新成效、档案安全基础筑牢新屏障、档案教育科技人才构筑新支撑、档案馆际交流拓展新格局。同时,明确“有序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着力提升档案治理体系、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持续提升档案开放利用水平、全力筑牢档案安全屏障、一体推进档案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入开展馆际交流合作”7个方面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落实党管档案工作政治责任,加强本方案确定工作任务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档案经费,提供必要保障。全省档案系统要扛牢责任,不折不扣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奋力实现“十五五”档案事业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