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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27部门要求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档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8-06  阅读:3140次

前不久,民政部等2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档、精细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精确建立重点关爱档案。各地民政部门在现有两类儿童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把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和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围绕儿童基本生活、教育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家庭监护、身心健康等方面需求,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建立并完善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为后续精准关爱施策提供基础支撑。

通知要求,要健全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两类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做到“月走访、季更新、年复核”。村(社区)儿童主任采取每月入户走访等方式,精准掌握现存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现状,对于不再符合重点关爱服务条件的,及时做好退出工作;对于新增需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及时建立档案。乡镇(街道)对两类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县级民政部门对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信息每季度复核一次,对其他服务对象档案信息每年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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