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和自治区档案部门工作要求,更好统筹档案安全与发展,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设立盟市级档案安全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助力所辖旗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亲自协调推动,市委办公室(档案局)积极对接市财政等部门,申请设立为期三年(2025-2027年)的全市档案安全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所辖9个旗区档案馆智能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珍贵档案抢救保护等重点工作。
二是制定配套文件。制定《鄂尔多斯市档案安全保障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档案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局馆联审、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目前,2025年度重点支持的500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和“项目验收+动态监测”双轨机制,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使用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督促项目旗区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严抓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专款专用、按期完工,为全市加快构建“智慧档案”管理体系和“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