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湖南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办法》。
该《办法》是《湖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自201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包括总则、申报基本条件、评价基本标准、破格申报条件、申报纪律要求、附则共6章27条,明确实行“工匠型”“学术型”专业人员分类评价,建立适配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制度。
在职称体系方面,明确档案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在评价标准方面,明确将品德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科学分类评价,对“工匠型”人员着重考察其工作业绩,突出评价其实操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的能力;对“学术型”人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突出评价其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等。在申报纪律方面,明确实行申报承诺制,对提供虚假学历、职称、奖项或其他材料,存在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的,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实施常态化信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