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线
最新课程
2026年档案培训面授班 2026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6年湖北大学档案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2026年档案修裱班
在线试听
文书档案整理试听 人事档案管理试听 工程档案试听 档号编制规则试听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手机:13241838330
手机:18601298758
固话:010-62700072
传真:010-62700072
邮箱:2087217266@qq.com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4层4018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档案快讯 >> 详细信息

福建宁德出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1-19  阅读:3611次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与有效利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出台《宁德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当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领域统一规范的空白,为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宁德市本地实际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不仅界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范围,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明确了各级机构职责及人员、经费等配套保障要求,还规范了档案全流程管理,明确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移交标准,细化了整理环节操作流程,强调了档案库房防护设施配置以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同时,《办法》也明确了档案利用与监管要求,规范了查询、借阅流程,严格管控隐私信息,明确了档案鉴定、销毁程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法严肃。

       下一步,宁德市将组织开展《办法》专题培训,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落实,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支撑作用,为当地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筑牢保障。

上一篇: 巴彦淖尔市档案馆助推司法局档案管理规范化
下一篇: 天津市河东区特色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见实效

Copyright © 2008-2036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3241838330/18601296758固定电话:010-62700072  报名邮箱:
2087217266@qq.com
档案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档案管理培训  人事档案管理培训  会计档案管理培训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  档案室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交流QQ群 :869546062    档案服务公司QQ联盟群:908606669

档案教育培训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山东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与齐州路中建锦绣广场2号楼1209室
适用于18岁以上成人
京ICP备14023321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2号

收缩
  • QQ咨询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电话咨询

  • 1860129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