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点信访事项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维护信访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信访工作服务。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档案局与东城区信访办联合印发《东城区重点信访事项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聚焦“三清”,加强专业档案管理。一是责任分工清。明确区属单位重点信访事项档案管理职责,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体系。突出信访部门收集整理责任,进行规范化整理编目后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二是归档范围清。详细列举应归档的信访文件材料内容,覆盖重点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等各环节,包括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多种类型。三是整理方法清。统一档案分类方法和档号编制规则,对重点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声像、电子材料的整理要求逐一予以明确,为科学管理信访档案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三准”,确保制度合法合规。一是力求定义准确。以《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为基础,定义重点信访事项档案及其归档范围,防止关键材料散失。二是力求规则准确。《办法》所列要求均参照现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确保信访档案管理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力求表达准确。《办法》正文以条款形式呈现,文字表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所附整理规范,为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南,杜绝归档的随意性。
注重“三实”,推动文件落实落地。一是质量要求实。《办法》细化了信访档案的归档要求,强化了信访业务与归档过程的流程控制,为信访档案留存和使用提供保障。二是操作步骤实。《办法》涵盖归档工作全流程,既注重与现有制度衔接,又考虑档案管理的发展需要。重点环节通过举例说明,让操作方法一目了然。三是管理权限实。针对重点信访事项档案的特点,对档案的移交、保管、利用,以及单位撤并情形下的档案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保证信访工作的延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