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560号)要求、2025年度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度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2025年度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论文答辩拟定于2025年12月7日开展。请参加答辩人员根据12月6日的电话通知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照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答辩资格。
二、答辩须知
(一)答辩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扰乱现场工作秩序,不服从考试管理的人员,取消答辩资格,并通报答辩人员所在单位。
(二)进入答辩场地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因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参加答辩的,由答辩人员本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