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材料的几个问答
一、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那些党员材料需要归档?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印发)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含个人自传)、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二、入党时间和党龄怎么算?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即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决议,一般审批(填表)的时限有多长?
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很多入党志愿书出现过这种情况,要特别注意)
四、“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中决定延长预备期,那预备期的时限是多久?
答: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延长预备期的情况应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是否收入干部档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属于收集归档的范围。如果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时,没有单独形成处理意见、处分决定等材料,只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有关党委批准盖章后,其"入党志愿书"应收集归入干部档案(归六类,并在目录上注明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以备查考。凡是单行材料中已明确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只收单行材料归档,不再收集"入党志愿书"归档。
六、对干部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如何收集?
收集干部加入民主党派材料归档,主要为干部提供一个干部的基本情况,因此,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记表之类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过程材料。在收集工作中,干部档案部门,要充分尊重有关民主党派组织的意见,并通过统战部门进行收集。
七、开除党籍后多久不能重新入党?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能重新入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