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是档案管理的核心环节,核心目标是通过系统化分类、排序、标识等操作,实现档案的有序化、规范化存储与高效利用,其基本方法围绕“分类—组卷—排列—编目—装订”五大核心流程展开,各环节相互衔接、层层递进,形成完整的整理体系。
一、档案分类法:构建档案有序框架
档案分类是整理工作的基础,核心是根据档案的来源、内容、形成时间、载体等特征,将杂乱的档案划分为不同类别,确保同类档案集中、异类档案分离。
年度分类法:按档案形成的公历年度划分类别,适用于大多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该方法符合档案形成的时间规律,便于按年度检索历史资料,是最常用的基础分类方式。使用时需注意跨年度档案的处理,以“主要形成年度”为归类依据,如跨年度项目档案归属于项目完成年度。
组织机构分类法:按档案形成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如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划分类别,适用于内部机构稳定、职责清晰的单位。这种方法能直接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活动轨迹,便于部门针对性查阅档案,分类逻辑与单位管理架构一致,实用性强。
问题分类法:按档案内容所涉及的主题或问题(如“人事管理”“项目建设”“财务审计”“合同管理”)划分类别,适用于专题档案或内容关联性强的档案集合。该方法突出档案的内容属性,便于围绕特定问题检索相关档案,常用于科研项目、专项工作等档案的整理。
载体分类法:按档案的存储载体形式(如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实物档案)划分类别,适用于多载体档案并存的单位。不同载体档案的存储条件、保管要求差异较大,单独分类便于针对性开展保管、保护工作,避免不同载体相互影响。
来源分类法:按档案的形成单位或个人(即“全宗”)划分类别,是档案分类的根本原则。“全宗”是指一个独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是档案分类的基本单位。该方法确保同一来源的档案集中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避免不同全宗档案混淆。
分类操作需遵循“唯一性”“层级性”原则:同一档案只能归入一个类别,不可交叉归类;分类体系需形成明确的层级结构(如“全宗—年度—组织机构—问题”“全宗—年度—载体”),层级不宜过多,一般控制在3-4级,确保分类清晰、检索便捷。
二、档案组卷(件)法:归集同类档案单元
组卷(件)是在分类基础上,将同一类别内的档案按一定规则组合成独立的保管单元(“卷”或“件”),使零散的单份档案形成有机整体,便于后续管理。
组卷法(传统整理方式):适用于篇幅较长、关联性强的档案,如会议纪要、项目报告、工程图纸等。组卷需遵循“事由原则”,即围绕同一工作事项、同一问题、同一活动将相关档案集中组卷,确保卷内档案内容的关联性。卷内档案需按一定顺序排列(如时间顺序、逻辑顺序),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注明每份文件的序号、文号、标题、日期、页数等信息,最后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标题需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卷内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文种等核心要素,如“XX公司2023年度人力资源部员工招聘文件(简历、面试记录、录用通知)”。
以件为单位整理法(现代常用方式):适用于单份独立、篇幅较短的档案,如公文、通知、批复、合同副本等,是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广泛采用的整理方式。“件”的划分以“单份文件”为基础,一般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本与定稿、正文与附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原件与复制件需组合为一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按“件”整理时,无需组卷,直接在分类后对“件”进行排序和编目,操作更简便、灵活,适配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同步管理。
组卷(件)需注意控制保管单元的规模,纸质档案卷(件)的厚度一般不超过2厘米,便于存储、翻阅和搬运;同时需确保卷(件)内档案无破损、无缺页,对破损档案需先进行修复(如粘补、托裱),再进行组卷(件)。
三、档案排列法:确定档案存放顺序
排列是在组卷(件)完成后,按一定规则确定各卷(件)在类别内的先后顺序,为档案的物理存放和检索提供依据。排列需遵循“有序性”“一致性”原则,同一类别内采用统一的排列标准,避免混乱。
时间顺序排列法:按档案形成的先后时间(如年月日)排列,是最基础、最常用的排列方式。适用于年度分类法、问题分类法下的档案,按时间顺序排列能清晰反映同一类别档案的形成脉络,便于按时间线索检索。
逻辑顺序排列法:按档案内容的逻辑关系(如重要程度、主次关系、工作流程顺序)排列,适用于关联性强的档案集合。
文号顺序排列法:按档案的发文文号排列,适用于公文类档案。文号本身具有连续性和唯一性,按文号排列便于快速查找特定文号的文件,与公文处理流程衔接紧密。
重要程度排列法:按档案的重要性等级(如绝密、机密、秘密、普通)排列,一般重要档案靠前存放,便于优先管理和查阅。这种方法常与其他排列方式结合使用,如先按重要程度划分层级,再在同层级内按时间或文号排列。
排列完成后,需在档案库房的货架上划定对应区域,明确各类别、各排列顺序的存放位置,形成“库房—货架—层—档案单元”的定位体系,确保档案存放位置固定、可追溯。
四、档案编目法:建立检索与管理依据
卷(件)内编目:针对单一卷(件)内的文件编制目录,记录卷(件)内每份文件的详细信息。对于组卷整理的档案,需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包含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标题、形成日期、页数、备注等字段;对于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需在每件档案的首页右上角加盖“件号章”,标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核心信息,替代卷内目录的部分功能。
案卷(件)目录编目:在卷(件)内编目基础上,编制全局统一的“案卷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是档案检索的核心工具。目录需按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编制,包含全宗号、类别号、案卷(件)号、题名、形成单位、形成时间、保管期限、页数、存放位置、备注等字段。其中,“案卷(件)号”是唯一标识,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号,确保不重复、不遗漏。
编目需遵循“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原则:录入信息需与档案实际内容一致,无错漏;字段填写完整,核心信息不缺失;编号、格式、术语统一,符合档案管理国家标准。编目完成后,可形成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电子目录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检索,提升检索效率。
五、档案装订法:保障档案物理完整性
装订是档案整理的收尾环节,核心是通过固定方式将卷(件)内文件装订成册,防止文件散落、丢失、破损,同时便于翻阅和保管。装订需兼顾牢固性和实用性,避免过度装订影响文件查阅和后续修复。
装订方式选择:根据档案类型和载体特性选择合适的装订方式。纸质文件常用装订方式有:
线装:采用棉线、尼龙线等进行“三孔一线”“四孔一线”装订,牢固耐用、便于长期保存,适用于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
胶装:使用档案专用胶水将文件粘合成册,操作简便、装订整齐,适用于短期保管的档案或页数较少的文件;
夹装:使用档案专用夹子(如燕尾夹、铁夹子)固定文件,可拆卸、便于补充或调整文件,适用于暂存档案或经常查阅的档案。
装订前预处理:装订前需对文件进行整理,去除文件上的金属钉、回形针等易生锈物品,避免腐蚀文件;对破损、折皱的文件进行修复、抚平;对超出标准尺寸(一般为A4)的文件进行折叠或裁剪,确保文件大小一致,便于装订和存放。
装订规范:装订时需确保文件顺序正确,页码连续;装订位置一般在文件左侧或上方,距离边缘1.5-2厘米,避免遮挡文件内容;装订后需检查牢固度,确保文件不松动、不脱落。
六、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
来源原则:保持同一形成单位(全宗)的档案集中管理,不随意拆分或混淆不同全宗的档案,维护档案形成的历史联系。
有机联系原则:保持档案在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内在联系,包括文件之间、卷(件)之间的内容联系、时间联系、逻辑联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便于利用原则:整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方便档案的查阅、利用,所有分类、组卷、排列、编目等操作都需围绕“高效检索”展开,避免过度追求形式化而忽视实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