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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类档案的永久和定期如何区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9-11  阅读:22470次

在企业档案管理体系中,档案保管期限的科学划分是保障档案价值最大化、降低管理成本、规避合规风险的核心环节。其中,管理类档案作为记录企业战略决策、运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核心活动的载体,其“永久保管”与“定期保管”的区分尤为关键。

一、核心依据

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并非主观判断,而是基于国家法规要求与企业自身价值需求的双重逻辑,二者共同构成区分的“根本准则”。

1.政策法规:法定底线不可突破

国家层面已出台明确的档案管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强制性划分标准,企业需严格遵守,避免因违规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风险。核心依据包括:

《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将档案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两类;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细化企业管理类档案的范围,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保管期限表;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2号):直接给出企业管理类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标准”,例如“企业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永久保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定期保管30年等,企业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调整,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2.档案价值:企业需求的个性化延伸

除法定要求外,企业还需结合档案的历史价值、凭证价值、利用价值,对保管期限进行补充调整。核心价值判断维度包括:

历史价值:是否记录企业成立、重大改革、上市等里程碑事件,此类档案需永久保存以反映企业发展脉络;

凭证价值:是否涉及产权、合同、审计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若失效后仍需作为追溯依据,需延长保管期限;

利用价值:日常运营中是否频繁查阅(如管理制度),或仅短期使用(如临时会议纪要),利用频率直接决定定期保管的时长。

二、永久保管档案

永久保管档案是指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法律意义或战略意义,需长期保存且无销毁期限的档案。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企业管理实践,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企业设立与产权类档案

核心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验资报告、股权结构变更文件、企业合并/分立/注销相关批复;

保管理由:此类档案是企业合法主体资格的证明,涉及产权归属的核心凭证,无论企业经营状态如何(如上市、并购),均需永久保存以应对股权纠纷、法律追溯等需求。

2.重大决策与战略类档案

核心文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会议纪要及决议(如利润分配、重大投资决策)、企业发展战略规划(5年及以上)、重大改革方案(如组织架构重组、业务转型);

保管理由:记录企业最高决策层的关键行动,反映企业战略方向的演变,是后续决策参考、历史追溯的重要依据,且部分决策需长期接受监管部门核查(如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备案)。

3.法律与审计类档案

核心文件: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律师代理意见;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离任审计、并购审计)、资产评估报告;

保管理由:法律文书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需应对潜在的再审、执行等需求;审计报告是企业财务状况的权威证明,需长期保存以满足税务稽查、投资者查询等要求(如上市企业需永久留存审计底稿)。

4.荣誉与资质类档案

核心文件:国家级、省级荣誉证书(如“高新技术企业”“驰名商标”)、行业资质证书(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及续展证明;

保管理由:此类档案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格,且资质续期、荣誉申报时需追溯历史证明,需永久保存以维护企业品牌价值。

5.人事核心类档案

核心文件:企业创始人、高管的任职文件(如任命书、薪酬协议)、核心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材料、员工劳动争议的最终处理文件(如仲裁裁决书);

保管理由:涉及核心人员的劳动关系、职业资格的关键凭证,需永久保存以应对劳动纠纷、职业履历核查等需求(普通员工档案一般定期保管,但核心人员档案需升级为永久)。

三、定期保管档案

定期保管档案是指仅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或凭证价值,到期后经鉴定无继续保存必要即可销毁的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定期保管分为“30年”和“10年”两个档次,部分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增设“5年”等短期期限。具体分类如下:

1.30年定期保管档案:中长期运营的关键记录

此类档案需保存较长时间,以满足中期追溯、监管核查需求,但超过30年后利用价值显著下降。主要包括:

运营管理类: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非战略类)、部门年度工作报告、重要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修订版(原版若为永久,修订版可定期);

财务与税务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

人事管理类: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薪酬发放记录、绩效考核报告;

项目管理类: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非涉及产权的项目)、项目进度报表。

2.10年定期保管档案:短期使用与临时记录

此类档案仅需短期保存,到期后无继续利用或追溯需求,可按流程销毁。主要包括:

日常行政类:临时会议纪要(无决策事项)、办公用品采购台账、车辆使用记录;

营销与客服类:短期促销活动方案、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已闭环且无后续纠纷)、广告投放合同(执行完毕且无质保争议);

后勤保障类:物业租赁合同(短期,如1年以内)、水电费缴纳凭证、固定资产盘点表(年度,非首次登记)。

3.定期保管的“动态调整”原则

部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并非“一成不变”,需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若定期档案涉及后续纠纷(如10年保管期的客户合同出现售后争议),需延长保管期限至纠纷解决;

若定期档案被纳入企业重大项目追溯范围(如30年保管期的项目报告被用于上市核查),需临时升级为永久保管;

若定期档案在保管期内无任何查阅记录,且无潜在利用需求,可经鉴定后提前销毁(需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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