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收集的内容和要求
(一)档案收集的内容
档案收集的内容,有两个层次:一是档案室的收集,二是档案馆的收集。
(二)档案收集的要求
档案收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组织,信息完整,结构优化,标准控制。
2、档案室的收集
(一)归档制度
由制度形式规范一个单位在其履行职能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归档的范围,并明确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
(二)各类档案室的收集范围
1.机关文件材料收集范围
国家档案局2006年颁发的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企业文件材料收集范围
国家档案局2012年颁发的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3.事业单位文件材料收集范围(以高等学校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008年颁布的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三)档案室收集方法与要求
3、档案馆的收集
(一)档案馆的收集范围
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接收保存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非国有档案。
(二)接收要求和手续
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指南、检索工具和有关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
(三)现行机关档案的接收
档案馆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主要有两种方法,即逐年接收和定期接收。
(四)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
档案馆接收撤销机关档案时应遵循的原则:
1.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撤销机关负责整理和鉴定,并按照规定全部移交给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或由主管机关代管,严禁分散、销毁或丢弃档案;
2.一个机关撤销后,如果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作为一个全宗不得分散,应当作为一个整体由其中一个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3.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者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应作为一个独立的全宗由合并后的新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4.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者一个部门划归另一个机关,其档案不得从原全宗中抽走并带入接收机关,如果接收机关需要利用,可以借阅或者复制;
5.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6.机关撤销或者合并时,如果留有尚未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可以移交新的机关继续办理,并作为新的机关的档案加以整理和保存。
(五)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与接收
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基建档案、设备仪器档案随其实体归属;其它门类视情况而定。
(六)重大活动档案的接收
根据规定,重大活动的组织承办单位或者承担组织、承办主要工作的单位,应当自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
(七)社会档案的征集和寄存
(八)口述史料的采集
4、档案整理的概述
档案整理,就是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一)档案整理的类型
档案整理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系统排列和编目、局部调整和全过程整理。
(二)档案整理的内容和步骤
档案整理的内容,包括系统化和编目两部分。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步骤有: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立卷(组件)—案卷(件)的排列—档号的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的编制。
(三)档案整理的原则
按照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5、全宗
(一)全宗的概念
全宗是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
(二)立档单位及其构成条件
立档单位,又称全宗构成者,是指形成全宗的单位或个人。立档单位的构成条件: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是一个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独立编制预算;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或人员,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三)立档单位变化对全宗划分的影响
1.政权更迭的全宗处理;
2.立档单位职能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全宗处理;
3.立档单位其他变化情况的全宗处理。
(四)全宗的补充形式
全宗的补充形式。主要有:联合全宗;汇集全宗;档案汇集。
(五)判定档案所属全宗
判定档案所属全宗,关键是确定档案的形成者,具体分发文、收文和内部文件三种情况。
6、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一)分类的基本要求
客观性;逻辑性;可操作性。
(二)分类方法
档案分类法,是具体划分全宗内档案异同点的标准和根据,归纳起来有按来源分类、按时间分类、按内容分类和按形式分类等类型。
(三)分类方案的编制
1.机关全宗分类方案的编制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中,第一层次的分类一般采用门类分类法,将全部档案分为文书类、业务(专门)类、科技类、会计类、特殊载体类等类目,每个一级类目再根据其档案的特点,划分二、三级类目。
2.企业全宗分类方案的编制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一般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7、档号和目录的编制
(一)档号编制原则
档号是档案馆(室)在整理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档号是存取档案的标记,并具有统计监督作用。档号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唯一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稳定性原则;扩充性原则;简单性原则。
(二)档号的结构
分为三种:
第一种结构为: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第二种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第三种结构为: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三)档号的编制方法
全宗号、案卷目录号、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年度、保管期限、组织机构或问题、件号、页(张)号的编制方法。
(四)目录的编制
编制目录是整理工作的最后一步。立卷整理应编制案卷目录,组件整理应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