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线
2024年面授班
2024年档案培训面授班 2024年档案培训就业班 24年档案高级研修班 2024年档案修裱班
2024年网络班
2024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直播) 2024年档案人才培养高研班(直播) 2024年档案职称辅导班(录播) 专业档案培训专题
在线试听
文书档案整理试听 人事档案管理试听 工程档案试听 档号编制规则试听
服务知识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手机:13241838330
手机:18601298758
固话:010-62700072
传真:010-62700072
邮箱:2087217266@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六号楼
底部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服务知识 >> 详细内容

档案利用制度参照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阅读:4433次

一、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只在阅览室内查阅。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二、外单位来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查借。

三、查借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填写清楚档案名称、内容和利用目的,归还要及时并核对消注。

四、利用“三密”档案资料和个人档案,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组织、人事 、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查(借)档案者,不得擅自在档案上圈阅、批注、勾划、涂改、更不得污损、抽取、剪裁、撕毁,如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借阅者需要复制档案和索取档案证明,必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才能办理,档案复制件和证明中引用的材料,应与档案原件相符,并注明出处,经审查无误后,加盖公章生效。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十一、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二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十三、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上一篇: 档案室规章制度参照版
下一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制作标准

Copyright © 2008-2036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3241838330/18601296758固定电话:010-62700072  报名邮箱:
2087217266@qq.com
档案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档案管理培训  人事档案管理培训  会计档案管理培训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  档案室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交流QQ群 :869546062    档案服务公司QQ联盟群:908606669
档案教育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六号楼
山东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与齐州路中建锦绣广场2号楼1209室

京ICP备14023321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2号

收缩
  • QQ咨询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电话咨询

  • 1860129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