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历史的真实凭证,是传承文脉、资政育人的宝贵财富。档案征集作为档案馆丰富馆藏资源、补齐历史短板、留存地域记忆的基础性核心工作,是盘活散存档案资源、延续历史脉络的关键环节。
为统一档案征集工作标准、规范征集流程、提升征集工作专业性,国家档案局发布实施DA/T96-2023《档案征集工作规范》,为各级档案馆开展散存、散失档案征集工作提供了权威、统一的执行依据。本文将系统梳理该规范的基本原则、征集范围与征集标准,清晰拆解档案征集工作的核心准则,助力档案工作者精准把握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征集业务。
一、档案征集四大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是档案征集工作的根本遵循,贯穿征集全过程,保障各项征集工作合法合规、有序高效开展,是档案征集工作的核心准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依法依规是开展档案征集工作的首要前提。各级档案部门在开展散存档案、散失档案征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过程规范征集流程,切实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充分维护档案所有者及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当前档案征集工作适用的核心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二)档案原件优先原则
为最大限度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原始性与权威性,档案征集工作严格执行原件优先准则。日常征集工作中,优先征集、收纳各类档案原件;针对档案原件损毁、遗失、权属特殊等不具备原件征集条件的情况,可依规征集真实有效的档案复制件,确保档案信息完整留存、有效利用。
(三)接受捐献优先原则
档案征集坚持公益优先、自愿主导的工作理念,积极倡导、鼓励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个人等档案所有者,自愿向档案馆捐献各类珍贵档案资源。对于具备较高历史、文化、科研保存价值的稀缺档案,在与档案所有者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开展档案购买工作,补齐馆藏珍贵资源短板。
(四)常规征集与重点征集相结合原则
档案征集实行常态化兜底、精准化补缺的工作模式,兼顾全面性与针对性。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一般性常规征集工作,广泛归集各类合规档案资源,夯实馆藏基础;另一方面立足本馆馆藏现状、地域发展特色及档案工作实际需求,聚焦馆藏缺失领域、重点历史节点、特色专项领域开展重点征集,精准优化馆藏结构、丰富馆藏体系。
二、档案征集核心范围
规范明确了行政区内档案征集的全域范围,凡是本行政区各个历史时期,由各类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形成,具备典型地方特色,或拥有较高历史、文化、科研价值的档案,均纳入合法征集范畴,具体涵盖十二类核心档案:
1. 党史发展相关档案
记录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的各类组织建设、重要工作活动、重大历史事件、典型代表人物等具有重要留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 新中国发展相关档案
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阶段重大发展活动、关键历史事件、标志性发展成就、知名人物事迹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
3. 建国前历史相关档案
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本区域各类重要社会活动、历史事件、代表性人物等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
4. 国家主权相关档案
记录我国维护国家主权、捍卫领土完整相关史实,具备重要史料价值与政治价值的档案资料。
5. 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相关档案
记录各民主党派、各类社会团体开展的重要工作活动、重大专项事件、核心代表人物等具有留存意义的档案资料。
6. 港澳台事务相关档案
记录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区域交流发展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
7. 侨务与国际友人相关档案
记录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在国内开展相关活动、助力地域发展等具有纪念与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
8. 对外交流交往相关档案
记录本地区各类对外交流、经贸往来、文化交往、外事活动等相关重要档案资料。
9. 当代全域发展相关档案
记录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发展历程、建设成果、重大变革的重要档案资料。
10. 地方特色文化档案
承载地方历史脉络、特色地域文化、传统民族艺术、本土民俗风貌,能够彰显区域辨识度的特色档案资料。
11. 学术研究价值档案
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价值,可支撑各类学术调研、史料研究的档案资料。
12. 馆藏补缺类档案
能够有效弥补本馆馆藏重大空缺、完善馆藏体系、补齐历史断层的其他各类合规档案资料。
三、档案征集核心标准
为严控入库档案质量,杜绝无效、失真、违规档案入库,规范明确了三大征集准入标准,所有征集档案均需符合对应要求,保障馆藏档案的规范性、实用性与权威性。
(一)具备核心档案价值
征集入库的档案无需同时具备多重价值,但必须至少拥有凭证价值、参考价值、研究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类核心价值中的一项,确保档案具备留存、利用与传承的实际意义。
(二)具备稀缺性与馆藏适配性
档案征集工作需兼顾资源质量与馆藏适配度,优先征集具备稀缺性、典型代表性的档案资源。同时重点考量档案与本馆现有馆藏体系的关联性,优先收录能够丰富馆藏维度、完善馆藏结构、填补馆藏空白的优质档案资源,避免资源冗余浪费。
(三)来源合法且权属清晰
真实性与合法性是档案的生命线。所有征集档案必须来源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可靠、产权权属明确,无任何权属争议、内容失真、来源不明等问题,从源头保障馆藏档案的法律效力与利用价值。
结语
档案征集是档案资源建设的源头工程,更是守护地域历史、传承文化根脉的重要载体。DA/T96-2023《档案征集工作规范》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为核心,构建了覆盖征集原则、征集范围、征集标准的完整工作体系,彻底厘清了档案征集工作的边界与要求。
在今后的档案工作中,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坚守征集原则、精准划定征集范围、严守质量准入标准,能够持续优化馆藏资源结构、丰富历史记忆储备,让散落的珍贵档案得到妥善保管与活化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惠民的重要作用,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