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有填错的情形,会不会被认定为档案造假。比如在填写档案资料的时候,把父母名字写错了、出生日期填错了、参加工作时间填错了、高三复读经历没有填写、入学时间填错了、填写工作履历的时候,填的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有出入、填写档案资料的时候,某个字(或者信息)写错了,直接涂改(划掉)后重写了等等,这个是否属于档案造假,被单位查出来会不会被开除。
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政策明确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有如下十一类: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撇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其实档案问题很多很杂,并不会一出错就认定为造假。这有一个识别鉴定的过程。另外,即使怀疑篡改,伪造材料,通常也会先找你谈话,调查清楚之后再下结论,并且很多时候需要单位召开党组会议来定性。
只要是不踩踏红线,通常会给你时间和空间去补办相关证明材料,给你一个自证的机会。 |